第141章 病娇少爷要不起(四)
  大佬么,有点特殊小癖好很正常,夏逐霄的癖好是喜欢美少年。

  洛真作为这个位面的气运子,那颜值必须得逆天啊,十六岁这年被夏逐霄盯上成了头号猎物。

  洛家在青市地界是数一数二的豪门世家,但对上夏逐霄这个暗夜帝王就显得逊色很多,甚至说根本不占半点优势。

  两害相权取其轻,洛家继承人的身上不可能有污点,这不是还有个和长子一模一样的次子吗。

  反正脸都一样,想来夏逐霄也不会太介意,于是洛家夫妇主动和夏逐霄交涉答应把洛执送过去。

  不管怎么说次子什么都没做白享受了洛家十几年的资源,这时候代替长子为家族做点贡献不是应该的么。

  按照世界原走向,夏逐霄看到阴郁偏执的洛执后对这个反派boss产生了更大的兴趣,不过面上不动声色,逼着洛家签了一系列霸王条款后要走了洛执。

  反派彻底的黑化节点就在这里,洛执被送进阎帮成了夏逐霄的脔宠后硬是凭着对洛家强烈的恨意撑了五年。

  逐步取得夏逐霄的信任,在阎帮排除异己,最后取代夏逐霄成为最年轻的黑道枭雄,让洛家家破人亡后走上了报复社会的道路。

  原主曲诺就是个炮灰,和洛执的交集始于洛家和夏逐霄交涉用次子代替长子的时候。因为她和夏逐霄有同一个癖好,喜欢美少年,所以夏逐霄派她“验验货”。

  曲诺胆子够大,一眼迷上了洛执反派,打算瞒天过海把人弄到自己手里。这点小动作很快被夏逐霄发现,挨了顿罚,后来洛执进了阎帮排除异己时第一个灭的就是她。

  燕末穿过来的这个时间点,正好是曲诺的小动作被发现,挨了顿重罚时,但没和原剧情一样挺过去而是重伤死翘翘了。

  留下这具身体伤得可一点都不清,除了枪伤外基本什么都有,在地下室养了二十多天的伤,燕末才决定出去先会会原主的老大夏逐霄。

  把耳朵上沉甸甸的东西基本摘了个干净,燕末只在一边耳朵上戴了个前几天她让手下那群杀马特定制的黑钻蛇形耳钉,换上身黑色的紧身皮衣,踩了双短靴,细直的大长腿格外抢眼。

  是夜,出了地下室所在的小巷子,前面完全是另一个世界,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烁,灯红酒绿淫醉糜烂,音乐交杂喧嚣入耳,是片红灯区。

  燕末按照原主的记忆进了她常去的叫“魅夜”的夜店,里面光线有些暗,随处可见兔女郎和猫耳娘周走于客人间,推酒,或调情。

  哪怕穿着短靴,她步子踩得也很轻,可以称得上落地无声。

  饶是如此,一路走过也吸引了极多人的视线,不知道有多少目光投在她身上。

  实在是原主的容貌太过引人注目,一双无情似有情的勾人桃花眼,五官明艳且极具侵略性。

  男装大佬自带一身痞丧之气,被燕末稍加改变,坏得令人心痒痒。

  女人丢心,男人失魂,莫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