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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队在一处绿洲停了下来。

  这里地处沙漠中心,周围是望不到头的沙海,绿洲就像珍珠一样稀有。而每一处绿洲,都意味着一个部落。

  这个部落并不大,也不很富有,而且——‘我不喜欢他们的粗鲁,’商人的记忆中这样说道,‘幸好他们已经臣服于伟大的瑞棠王朝。这是条和平的商路。’

  商队带来了沙漠民族喜欢的毡毯、铜器,还有一些奢侈品。首领对一具镶金的驼鞍非常感兴趣,因此邀请商人参加晚宴。

  当星星在天空出现的时刻,满脸胡须,肤色黝黑的首领举起酒杯,‘来自远方的朋友,喝下这杯酒,取出你的货物吧。’

  商人笑嘻嘻说:‘尊敬的首领,除了驼鞍,我还带来了一件异宝,’他取出一只水晶打制的权杖,权杖顶端是一个拳头大小的水晶球,‘它来自遥远的东方,在海底的岩石中沉睡了无数时光,才被人偶然发现。在帝国伟大的都城,一百名最杰出的术士同时念颂咒语,用一年时间才使它重新焕发光采。只需要五千个金铢,它就将成为您最珍贵的圣物……’

  商人炫耀地举起水晶权杖,吸引了众人艳羡的目光,‘您看,它比最清的水还要洁净,没有丝毫杂质,连最细小的灰尘也无法在它面前隐藏痕迹,就像您的权势一样,不容侵犯,’其实权杖唯一珍贵的水晶球,也只是普通术士使用的小型品,价格不超过二百个金铢。

  ‘拿过来,让我仔细看看。’

  商人珍惜地用丝巾托起,然后慷慨地递给首领。

  篝火在水晶球内跳跃着,清晰无比,首领摸着纷乱的胡须,‘它确实很珍贵,但五千个金铢的价格过于昂贵,我的朋友,这足以买下两千头骆驼。’

  商人恭敬地站起来,‘尊敬的首领,作为您的朋友,我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半财产献给您。只需要三千个金铢,这价值两千头骆驼的权杖,就属于您的了。’他心里说,一千个金铢也可以。

  首领没有再回话,过了会儿,突然说:‘我的女奴呢?把她叫来。’

  沙漠部族的女子并不出色,商人心不在焉地喝了口羊奶,盘算着怎么说服首领同时买下驼鞍和水晶权杖,如果能卖两千个金铢,明天就可以回帝国了。

  帷幕掀开,一个苗条身影披着斗篷,轻盈地走了进来,然后伏在首领面前,亲吻着他的脚背。

  首领只顾转动着水晶权杖,眼也不抬地说:‘献上你的表演,让客人开心吧。’

  ‘是。’女奴的声音象珠玉一样悦耳。

  商人情不自禁地抬起头来,只见那女奴盈盈起身,解开斗篷。粗制的布匹滑落下来,露出雪一般白腻的肩头。等她转过身,商人顿时被羊奶呛住,狼狈地咳嗽起来。

  荣雪天后的脸色一下变得惨白,手掌止不住地战栗。透过商人朦胧的目光,她看到了自己的女儿。

  确实是她的女儿,因为世上不会再有如此娇美的容颜。她秀发彷彿金黄的花蕊,蓝色的美眸波光涟涟,红宝石般的唇角还带着一丝婉约的笑意,似乎还是从前那只不知忧愁的小鸟。但荣雪天后却清楚地感应到,女儿眼底深深的恐惧和伤痛。

  女儿不喜欢宫装的华丽和拘紧,但绝对不会选择现在的装束——一条鲜红的纱巾扎在胸上,勉强遮住了圆润的酥乳,下面,一条同样的纱巾缠在腰间,除此之外,玉臂粉腿,柔软的腰肢再没有遮掩——只有最为卑贱、只能靠肉体取悦他人的女奴,才会这样暴露身体。

  穿着任何女人都会脸红的装束,她脸上却看不到羞赧的神色。她浅笑着,一边轻唱,一边温柔地舒展四肢,让人尽情饱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