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朝露(4)
  昨天坐在车里时,露华计算过,从家到学校的车程是二十分钟,骑车大约需要一小时。清新的风刮过脸颊,灌进肺部,令人头脑瞬间清醒,露华不禁想要舒展一下全身关节。她插上耳机,打开随身听收听早间新闻,将车子蹬得越发轻快。

  等红灯的时候,露华随意地打量着周围。六点刚过,东方微亮鱼肚白,薄云似烟,仿佛从天边垂下的帷幕。路上几乎没有上学的学生,赶早班车的成年人步履匆匆,脸上带着上班族的焦虑和死气沉沉。

  他们都没有在看自己。

  比起清晨,露华更偏爱傍晚,那是自己唯一不会收到很多快门聚焦和窥视性目光的时刻。

  继续努力,你一定会实现梦想的。

  这是最近一次,路德复述的祝福,来自一个试图采访自己却未遂的杂志社。

  大人习惯用自己的视角来评定别人。未来那么遥远,我都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哪有什么梦想?露华自嘲地想。

  身边叮铃一声,停了一辆自行车,露华瞥了一眼,骑车的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高个男生,此刻一条长腿支地、目视前方。

  他的书包放在后车座,更醒目的是挂着的网兜,里面装了一颗半新的黑白相间的足球,以及打气的针筒。再仔细看,球下面压着一双又大又厚的手套。

  他担任学校足球社团的守门员。晨练这么积极,也许还是主力?露华充分发挥想象力,不禁多看了几眼。自己上一次玩足球,似乎还是去纽约前的事呢。

  小时候,她和母亲住在东京,隔壁有个同岁的、酷爱踢足球的小男孩,到了几乎球不离身的程度。因为住的偏远,没有其他小伙伴,露华常和他一起玩各种各样的足球游戏。直到上学后他们才知道,邻居小男孩的踢球能力较同龄人高出一大截,本地少年体校的球探甚至来邀请过,最后被他的家长婉言拒绝。

  他们所在的小学里没有足球队,但露华记得很清楚,那个邻居小男孩仍是一有空就会开心地踢球,在校内拥有一大帮簇拥和朋友,无论男生女生都喜欢和他一起玩足球。也许因为足球本就是团体运动,人多才好玩?

  住在美国的五年,大概不想让她成为娇滴滴的花瓶,路德和菲特伯伯坚持每天陪露华做运动训练,还带她定期观看各种体育比赛。课余参加网球俱乐部、无聊了就互掷垒球,偶尔还陪路德去保龄球馆“猎艳”,遇到世界杯、季后赛、职棒大联盟,家里天天都是球迷狂欢日。触类旁通,露华对体育——尤其是球类运动,有着一些手感和更多的亲切感。

  她更加仔细地观察着,男生头上扣着一了什么,让这个从两伊战场上功成身退的无冕之王不去上班,整天跟着自己。他叫她“大小姐”,带着很厚的书和比书还厚的脸皮在自己的房间里待着不走,锁上的门他能轻易打开,怎么冷着脸他都是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明明只是个年轻的大男孩,在他的眼睛里却看不到任何担忧的情绪,这是露华始终没开口让他走开的原因。

  那个时候的露华讨厌极了别人用怜悯的眼神看她。

  路德说,她有轻微的失语症。去年她查了医学词典后觉得,用“轻微”这个词形容她当时的情况,有点太轻描淡写了。

  那时的露华不喜欢别人同情自己,也不喜欢自来熟的人,身边这个不熟悉的路德一直在啰啰嗦嗦、自说自话,实在烦得很,她想不出怎样才能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口才肯定不是他的对手;装睡太幼稚,露华不屑。不知不觉,路德来了快两个月,她的屋子里堆满了各种书籍,那无比漫长的一年终于到了年底。

  一天,路德不知哪根筋不对,他的睡前故事一口气把一本《列那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