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亨利杀死了亨利
  一支队伍,从南镇出发,正在向丛林镇的方向靠近。

  队伍的规模不算大,仅有两辆马车。

  两个车夫兼苦力,一名身穿皮甲、手持长矛的护卫,还有一名十三四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可以看到,该男子身上背着一柄铁锤。

  由于雇佣护卫需要支付高昂的佣金,所以为了节省开支,老乔治只雇佣了一个护卫。

  而这名自称“雅克·亨利”的年轻男子,则是他们在即将离开南镇的时候遇到的。

  在男子的恳求下,看在金币的份上,老乔治便同意了男子同行的要求。

  当然,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个自然是因为金币,另一个则仍然是因为金币。

  既然对方要和他们同行,而且对方看起来战斗力还算可以,那么就相当于是一个免费的护卫。

  心中有着自己的一杆秤的老乔治得意地想到。

  至于对方是否会半路对自己出手,老乔治完全不担心。

  他老乔治,一个光脚的,难道还会怕穿鞋的?

  说到这里,必须提一下老乔治此行的目的。

  老乔治此行,是为了去和正在丛林镇当学徒的女儿见一面。

  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够借到一笔能够让他东山再起的金币。

  至于女儿是否会同意他的要求,老乔治对此并不担心。

  毕竟在他看来,那是他的女儿。

  而身为女儿,借老爹一笔钱用来东山再起,这是在尽孝!

  甚至于,老乔治都已经做好借到钱以后不再还的准备了。

  而老乔治之所以会落魄到要跟女儿借钱的地步,是因为最近崛起的“商盟”。

  想到商盟,老乔治突然想到了南镇那可怜的市场。

  原本,这个市场已经基本都归他所有。

  而当商盟进场后,在对方摧枯拉朽的攻势下,老乔治很快就陷入了入不敷出的地步。

  因此,老乔治变买了很多的东西。

  甚至于,还差点欠下了一笔巨债!

  好在,曾经的家底足够殷实,最终使得他能够囫囵个儿的离开了南镇。

  想到这里,老乔治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儿子。

  就在不久前,他刚刚将其送去南边的希尔城开拓业务。

  “嘿!”

  就在老乔治想到自己的儿子的时候,那个护卫突然开口了,

  “亲爱的雇主先生,再过三个多小时天就要黑了。

  咱们今天晚上得准备野外露营了。”

  老乔治闻言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而后用略带谨慎的声音回应道:

  “不不不!

  我们不能在野外露营。

  我听说过,这附近一到晚上就会很危险。

  而且,其实我们只要再往前走一段路,就能看到一件猎人小屋了。

  相信我,住在那里的猎人我认识。

  等我们到了那儿,我们就能借宿一晚。”

 &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