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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这个名字,谁还配叫这个名字?

  爱是毫无来历、毫无源头的,love的出现也是如此,又突然,又蹊跷,又美丽,又不可溯源。她从来不谈她自己,只有一次,她说她的家并不在美国,而是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来回一次能要你半条命,伙计。”她说话的措辞总像个男人,果敢,漫不经心,还带点狎邪;那种神情和遣词让聋子着迷。她的字也像男人,写得很挥斥,签名的时候lo之后的两个字母就被洋洒成了难以辨认的美丽曲线。

  而聋子决定不去在乎这一切如果不是有真正痛苦的往事,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隐匿到这种乏味的小镇上的。她身上有种东西,明明白白表示了她的与众不同,她是外来的,格格不入的,却又带这种格格不入游刃有余地和所有人周旋着。聋子开始甚至不敢真正看她在她跟前,聋子像是幡然醒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缺陷:他是个聋子。即使有超量的高大,即使并不丑陋,即使他小小的五金门店确保了他不至贫困潦倒,但他始终是个残疾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个高高大大、高高兴兴的大块头,感到了自己的窘迫和不足。他不是没有恋爱经验,在love之前,他和不少可爱的异性交往过,甚至还和一个同性发展过半段关系;但在真爱跟前,一个人总会不由自主地认为自己不够好。

  “说真的,你这点小毛病我正用得着,”对此,love是这么回答的;她歪着头,脸上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我是个话很多且嘴巴很坏的家伙,为了阻止我这条不听话的舌头到处惹事,有的人想缝起我的嘴,有的人则想尽办法把自己弄聋。”她笑起来,仿佛自己说出了两句了不得的俏皮话;接着她紧紧抱住聋子,轻轻发着抖,像是突然觉得很冷。她把嘴唇贴在他裸露的肩头上,然后无声地“说”,他们会有足够的办法好好沟通交流。

  love和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聪明,聋子简直怀疑她无所不知;她很生动过分生动了,几乎是难以捉摸、难以捕获的。她说话七拐八拐,喜欢把表扬说得很下流,或者把贬低说得很悦耳;她浓密的黑色睫毛一垂,就把所有的戏谑、嘲弄、刻薄和喜怒无常都压在了碧波盈盈的眼睛里。她甚至很狡猾,还有点邪恶,能把所有人哄得团团转,聋子亲眼目睹她在举目无亲的陌生小镇上如何给自己牵线搭桥,活得轻松自如。她有那样的面孔,那样的身体,那样的智慧和唇舌,走到哪里都能给自己建起宫殿,招募信徒。她是个最坏最坏的家伙。

  “我是个大混球,杀人,挑起战争,毁灭种族,放逐英雄我是个最大最大的反派。我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