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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也不会再有什么美好的瞬间了。]他轻轻地说。

  [我已经死了。]

  这个说法并不太准确,但一个用来记录的程序不会反驳他。

  [他们叫我死神,生命的割者。这名字很恰当。]他看了一眼桌上的地狱火散弹枪,扯了下嘴角。[讽刺的是,我自己也算不上是活着。说真的,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哪天一觉睡去,我就再也不会醒来。]

  [不过,其实我连睡眠都不再需要了。]

  窗外,启明星早已升起。带着冷灰的清晨微光透过窗帘,不知不觉又到了新的一天。

  莱耶斯曾经很喜欢黎明。他还记得那些清晨,当他从睡梦中醒来,而莫里森还睡在他身旁。如果莫里森要熬夜处理守望先锋的文件,天蒙蒙亮的时候,屋子里就会飘着煮咖啡的香味儿。

  莫里森知道他喜欢咖啡,闻到那味道就一定会醒。可他喜欢装睡。因为只要他不睁开眼,莫里森就会蹑手蹑脚地潜进厨房,不一会儿,煎蛋的滋滋声就会和着烤土司的香味儿飘进卧室来。

  他们在一起的三十多年,一直都是这样度过。

  如果还能再吃一次莫里森做的早餐,莱耶斯愿意用一切去交换。

  [其实,我现在也不再需要进食了。]他补充道,[所以说,这就是我这副身体仅有的一些方便之处。]

  他停顿了片刻,下意识地搓了搓手。冰冷的皮革相互摩擦,他却感受不到一点温度。他早就不会感到寒冷了,至少在他全身的血都流干,所有的细胞都死掉然后重生之后,他就不再具有那些常人的知觉。

  对一个老兵来说,这其实没什么。那些全身都被改造成智械的人也是一样,习惯之后反而会觉得这个样子也许才更适合自己。何况,人本来就会变老,知觉这种东西本身就会衰退。

  但唯有一样东西,他想要永远地保存。唯有这一样,哪怕他的努力和挣扎在命运面前显得可笑,他也要从死亡面前把它夺回来。

  [也许,这跟我死而复生的体质无关。也许,我早该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老了。杰克总是说,等我们都老的走也走不动,我们就离开守望先锋,把守护世界和平的责任交给年轻人,去乡下买个农场,一起度过最后的日子。]

  他一个人面对着虚无的空气,掰着手指细细地数着:[忙碌一年,等到作物成熟。宰一头牛,把最嫩的肉用木炭细地烤上几个小时,用刚割的大麦做成面包,奶酪也是自家产的。傍晚时分,开着辆小卡车顺便去田里兜风,运气好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两只狐狸或野兔,或者就掰几个新鲜玉米回来,点一堆火,开几瓶啤酒,把玉米架在火边烤。]

  他的思绪飘的很远,浑然不觉天已大亮。

  他的一生已度过大半,其中九成都浸泡在鲜血和危机之中。他经历了常人几辈子都过不完的纷繁复杂,但他依然希望,如果有机会能再尝试一次莫里森口中的这种人生,该有多好。

  他惊讶于自己对这些过去从不在意的小事情竟然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落。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买了“时光微尘”根本就是个错误,那一切让他骨里发寒的感觉都不过是错觉。

  但是很快,那种感觉就重新找上了他就在几分钟他,他刚刚亲口说出来的回忆像烟灰一样飘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