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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就是有一天,谁也不在家,我独自一个人在院子里玩,那时我只有7、8岁。有一个盯了我很久的陌生人走了过来说:”小朋友,你一个人玩寂不寂寞呀?你跟叔叔走吧,叔叔给你好吃的巧克力。”巧克力我最爱吃了,我就问:”哪有巧克力呀?”他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我刚要接,他一缩手把巧克力举了起来,说:”你跟叔叔走,叔叔就给你?”我心里很好笑,我知道他可能是人贩子,他以为我是那种弱智的小孩子了,他不知道,我要聪明的多,我装着很馋的样子看着巧克力,我说:”叔叔你进来吧,我和你走。”他很高兴,以为又可以顺手偷一些东西了。我打开了门,他进来了,摸摸我的脸要抱我走,我狡猾的往后一退说:”叔叔,你是客人,进屋坐吧。”说着我领着他向我家关狼狗的屋子走去了,他高兴的在后面跟着。到了房门口,我回头冲他笑了笑,一下拉开了门,早已经在里面耸着毛等着的狼狗夹着风的扑了出来,一下把没有任何提防的陌生人按倒,狂野的撕咬起来,我家的狗也很狡猾,它不是咬住人不放的,而是一口接一口的咬,那个人惨叫着,我却哈哈大笑起来,我没有打算制止狗,我看着它近似发泄的咬着、撕着,我打心里面觉得快乐,血流了一地,那个人也快被撕成破布了,我很纳闷他为什么还不死。就在这时候爸爸下班了,他看见这种情形急忙叫住了狗,我把情况都说了,那个倒霉的陌生人被扭送到公安局里了,后来听说他是一个惯犯,以盗卖人口为生。我不觉得有什么,就算他是好人,我看着他挨咬,我心里面也一样的舒服。当天,妈妈就感激的买了一只烧鸡奖赏给了我家的大狼狗,我又给他几块腊肉,我真的太爱太爱它了。

  夏天的时候我会到湖里去捞菱角,当你拉起一串长长的菱角藤时,会发现上面都是大大小小伸头探脑的蚂蝗,它们在等着天上掉下人血来,我把菱角藤扔在岸上,蚂蝗爬不会去,只有等着晒死,晒死是比较幸福的事情,不幸的是被我用小木棍夹下来,用放大镜聚来太阳光一寸一寸的烤焦了。你知道吗,烧尸体的味道也不是那么难闻得不得了的。

  还有一件事情我也很喜欢干,我家旁边的人工湖的两岸原来是旧社会枪毙人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坟头,我相信湖的岸边浸满了冤魂。我经常半夜和哥哥们去那里玩,在湖岸边看鬼火。鬼火是绿荧荧的,会滚动,起初很微弱,但后来会越聚越大,忽的一下又消失得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