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城下之盟
��抗倭援朝,七年征伐,大明朝耗帑七百余万。萨摩侵犯天朝藩属琉球,幕府不闻不问。今年又炮击大明兵船。今征夷大将军对此深表遗憾,并保证此类事件将不会再次生。

  第三条:征夷大将军愿以黄金四十万两支援中华大明帝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中华大明帝国对此深表感谢,并答应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征夷大将军在日本的领导地位。

  第四条:自今以后,征夷大将军准许中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日本沿海之横滨、江户筑地、大阪川口、神户、函馆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朝廷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连同长崎六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中国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中华大明帝国也将给予日本人在中国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五条:琉球,中华藩属,日本国片甲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