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阅读
就像我前面罗列的那些作者们,如果他们让我在看到故事之前就先来一大通老奶奶裹脚布一样的设定,3页之后我就会把这些作品扔到垃圾桶里。当看到噗噗伴随雷斯林的时候,我并不想知道她敏捷15,有7hp;当我看到尤利安驾驶着斯巴达尼恩击落巡洋舰时,并不在乎它是否全长40米宽7米高13米,自770年正式采用;当我正在欣赏崔斯特和恩崔立惊险刺激的生死决斗时,若有人在旁边大煞风景地告诉我崔黑子用的闪光是+2防御弯刀,比不上恩崔立的+3创伤长剑,我会用拳头教他闭嘴。

  实际上架空背景的奇幻小说如果能够不让人看出“背景设定”才是最好的,以我们dm的角度来讲,这叫做“自底向上”的构建世界,或许整个世界都在你心中,但是涉及到作品中的人物、事件、情节的东西并不多。我记得戏剧创作中曾经有这么一个原则,大意是如果在第一幕墙上挂着一把剑,那么第五幕之前就该把它抽出来,否则就不要挂上去。与其用繁复冗长的设定吓住读者,不如学学《刺客学徒》的偷机取巧,通过一名不喑世事的孩童之眼慢慢展开浮世的画卷。

  有些人大概会马上抬出dnd的牌子来塞我嘴。那么,我不妨大声地宣布:dnd是纯粹的yy,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设定它就是个狗屁!如果说有好的设定就能有好的作品,那我们家里的鱼肉瓜菜都挺新鲜,怎么我就做不出一顿好饭来?如果说好的作品都应该有一套完善的设定,那他就是中了dnd崇拜症,瞎了眼睛。《百年孤独》是举世公认的好作品,卡夫卡是无人不晓的大作家,他们的作品背景可有逻辑性与合理性可言?不一定非要满汉全席才能显出厨师的本事,想知道掌勺的有多大本事,只要尝一口家常菜就够了,我一个朋友用鱼香肉丝测试,而我则喜欢用西红柿炒鸡蛋。

  2、神魔

  神魔之战是永远的奇幻题材,路西法、大魔神、魔神王、魔龙皇……名字一个比一个酷,能力一个比一个强。太古时代的潮流是打倒大魔王,拯救全世界;中世纪的潮流改为揭发魔神战争的真相,残酷的世界;现在的潮流则进化到我是大魔王,充满h的粉红色世界!

  从这个进化是我们可以看出神魔之战为什么受欢迎——因为我们的主角越来越强了!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世界的希望,进而觉得神已经不在话下了,不颠覆一下实在对不住主角伟大的冒险历程,现在早就脱胎换骨了,大魔王转世投胎!前世的爱妻美妾们一个个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等着投怀送抱!

  神魔的好处,就在于它的强大——越是打败强者越能显露出主角的悍勇无敌!所以,我们要屠神弑佛斩魔除妖!天上地下我最强,古往今来无匹敌!什么魔法、神术,全都未够班,大宇宙力量才是我爱玩的东西!

  3、身世

  承上所述,主角的身世绝对不能普通,王子?那东西只配倒马桶;魔王之子?去,到地下室擦窗户;我们现在是创世神本人,神游三界,意走八荒!

  能成为主角必然有过人之能,有过人之能者必有离奇之身世,由此身世者必然会觉醒,觉醒后就必然无所不能!要不是这样,怎么解释我们的主角从稀泥软蛋到旷世奇侠,一路平平安安轻轻松松,不用练习不用思考,茶余饭后打个饱嗝就能解决贤人智者千百年来都想不通的道理,弹指间一条计策将千百万如狼似虎的敌人樯橹灰飞烟灭?因为——我们就是他喵的什么都知道呀!

  本来《魔法学徒》曾经让我抱持这么一个希望,但是很显然,这本书也走上了同一条路。果然……拯救世界的强者还是要有非凡血统,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做到的,我们只要乖乖地混吃等死,盼着有生之年能够遇到一个万年不愈的盖世奇才——而且还有稀世血统——来充当救世者吧。

  4、美女

  英雄爱美人,所以英雄所爱必是美人!没有女人的作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