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埃文
  埃文是猎人的儿子。

  身为维顿镇里仅有的几户每隔一两个月家中就能飘出肉味的人家,埃文自幼就比其他的同龄人要长得高大、结实。

  有着一位擅长使用弓箭与短刀,并以狩猎为生的父亲,他从懂事起,就对这些武器兵刃有着极大的兴趣。

  如同这个时代的其他平民一样,子承父业是他从小就被教育的事情,除了家里的农活之外,埃文一有空就会接受父亲的弓箭技艺指导与短刀的实际使用手法训练。

  如果不出意外,他在成年之后,也会成为镇子里的一名猎人。

  这是他年少时的想法,而在实际成年了之后,埃文觉得,维顿镇太小了。

  一个只有一千人口的镇子,走出去不是荒地,就是开拓出的农田,除此之外,附近不是森林就是矿场,不知从何时起,他变得想离开维顿镇,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或许是偶然一次在酒馆里听到了行脚商人的传言吧,在东部平原有着聚集着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银森城,而王国的中心区域王都,则是有着百万人口居住的黄金汇聚之城。

  黄金是什么样的?身为猎人的儿子,平时见过的最大数额的钱币也只是银币,他不知道黄金是什么样的,也从未见过真正的金色。

  可能是出于好奇心,也可能是源自血脉中的冒险精神,当他把想要离开维顿镇的想法告诉他父亲时,得到的答案是不允许,理由很简单——

  他太弱小了。

  东部平原是相对富裕之地,想要孤身一人穿越,必须要一身足以抵挡盗贼强盗的武艺,而在进入了城市之后,想要能养活自己,又必须要有着一技之长。

  在埃文眼中,他的父亲是最早一批跟着前代伯爵来到这片贫瘠之地的跟随者,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父亲的话,对他而言一定不会错。

  该怎么变强呢?

  埃文自知自己的狩猎技艺尚不成熟,所以只敢在森林的外围区域里打打野兔这类小型动物。

  当镇子里传出森林里出现了魔兽的传闻后,他第一时间不是惊慌,而是想去森林里探个究竟。

  说实话,当埃文心中出现了这个念头时,他被他自己吓了一跳。

  难道自己是不要命了?他心想,魔兽是连骑士老爷都难以力敌的野兽,自己一个人前往森林,怕是只能给魔兽塞牙缝。

  但他止不住对魔狼的样子所产生的好奇,想要狩猎猎物的冲动从他的血管里扩张,不断地涌上大脑,冲上心头。

  只要看一眼就好,只要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不行,如果被发现我是不可能跑得过魔狼的,不行……

  正当埃文坐在家里心中纠结不已时,他听到了外面巡逻队的人的大喊声。

  接着,他在镇子中心广场里见证到了一切——凯旋而归的领主老爷与骑士老爷,以及被用木架子挂起来的巨狼的尸体。

  埃文站在了无数人群的中央,远远地看着那颗狰狞的狼头。天呐,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森林狼对于他这个新手猎人而言,并不是什么新奇的动物,几次跟随着他父亲一同在森林里打猎的时候,他曾亲眼见到过不少的森林狼群,但眼前的这头魔狼……

  毫无疑问,魔兽跟普通的野兽,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挂在架子上的魔狼,即便是死了,但它的余威犹在。全身的灰色皮毛上仍能看出来有着一层灰色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