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故人
  冬季的天总是黑得很快,十七午后出发,待杀掉悬赏令上的采花贼,太阳已经彻底落下去,辽远的山脉承负着血红的天光,像是蛰伏的长蛇,黑暗从山脉对面席卷而来,掩盖住十七身上略深的水渍。

  割那人喉的时候,血花飞溅,十七没躲开,不慎沾染了些许,为免客栈的伙计觉出异常,十七特意在河边把外衣略略搓了搓,才盖住了血腥气。

  回来的有些急,她忘了买吃食,客栈的菜色要价颇高,十七犹豫要不要在大堂解决晚餐。

  自送云蔚去念书之后,她便一直在接任务,她想多多的攒钱,云蔚在小倌楼里蹉跎了十年光阴,定然没有挣钱的本事,十七料他读书也读不出什么名堂,做买卖又怕他被人骗,种地又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思及此十七已然看到他将来吃不上饭,沿街乞讨,饿得像墙上的挂面,白惨惨的一长条。

  他今年已经满了十八,日后总要成家,总不能让媳妇去给他挣钱,再甚之小夫妻有了孩子,十七操心他会把孩子饿死。

  并不时常见云蔚,十七便能把心里的男女之情彻底放下,云蔚变成了不分性别的弟弟,爱也就变成了对弟弟的爱,她可以理智地为他打算。

  云蔚读不成书,凭他又馋又懒,便只能伪装成一个富商家的公子哥,钱财多了总不至于让他露馅,日后也能讨一房知书达理的媳妇。至于他以往的遭遇,此后就烂在他们姐弟肚子里,虽然她不嫌弃弟弟当过小倌,但弟媳必然是要介意的,不介意的话,总显得未来弟媳傻乎乎的,不精明。

  不精明的人有云蔚便可,两个糊涂蛋,是过不成日子的。所以只好由她来谋划打算。

  人杀得多了,十七已然到达一个麻木的阶段,她觉不出危险与辛苦,仿佛生来她就是为了取人性命,刀尖喝饱了血,她拿到酬金,就续上了命。

  至于杨家的那个宝藏,她是想都没想过,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容易把人噎死。

  犹豫再三,她也没有在大堂吃饭,只是要了一壶热茶,包裹里好像还有半张饼,可以填饱肚子。

  她缓缓地走回房间,一打开房门,发现桌前坐着一个男人,裹着黑斗篷,很不客气地用了桌上的杯子,在一口口地喝茶。

  见她来了,未扬脸先问道:“回来了,人杀了?”

  “杀了,门主怎么会来?”十七阖上门,站在段沉舟对面,垂首听他训话。

  段沉舟摘掉兜帽,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他今年四十有五,却保养得当,脸上皱纹很少,从不蓄须,据说是霍寻雁不喜欢胡子拉碴的男人。

  “你这次执行任务已经半年多没回门里了,受你师傅之托,我顺便来看看。”说罢他把手边的纸包一个个地拆开,“还没吃晚饭吧,特意给你买的。”

  十七打量着桌上的一应吃食,都算得上是她喜欢吃的,她掀起眼皮看向段沉舟,发觉他也在看着自己,脸上还带了一点和善的笑,莫名的十七的心悬了起来。

  “最近门里出了什么大事么,要门主亲自跑一趟?”十七在段沉舟的示意下坐在他对面,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

  段沉舟亲热地给她撕了一条鸡腿,“先吃,不算是大事,就是我一直要找的一本书,最近有了眉目。”

  十七拿着鸡腿,在嘴边撕了一小条肉,缓缓地咀嚼,“那弟子先恭喜门主,能早日找到书,医好霍前辈的腿。”

  “是啊。”段沉舟苦涩地抿一下唇,“寻雁如果能早日站起来,此生无憾了。”

  他喝一口茶,转而来看着十七,惯常低垂的双眼,此时竟然露出一抹精光,似有些癫狂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