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贝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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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着原主人的记忆,亚戈熟稔地和这位有些怪异的姐姐打着招呼。

  “亚戈,今天你准备出门吗?”

  “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吗?”亚戈有些疑惑,习惯性地耸起肩膀,“我想要去找只雾鸦。”

  “雾鸦?你找那东西做什么?”

  艾尔莎愈发诧异。

  就和选择背景时介绍的那样,雾鸦,是歌洛拉郡的一种动物。

  这种雾鸦,拥有敏锐的视觉和不低的智慧,它们能够在迷雾中看到很远的地方,甚至学会了躲在雾中向猎物发动袭击——

  昆虫或者喂猫工运来的肉末。

  “嗯.....也许是宠物?”亚戈耸了耸肩膀,“心血来潮的想法。”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少爷,你会用竖琴来吸引乌鸦吗?”

  亚戈转过视线,只见一个穿着朴素裙装、看上去六七岁的小女孩,正站在他的身后,眨着眼睛,以期待的视线看着他。

  整理了大半夜的记忆,亚戈自然明白小女孩是谁。

  贝蒂·范克斯,管家范克斯老爷子的孙女。

  这一问,让亚戈也有些懵逼。

  竖琴吸引乌鸦?竖琴能吸引乌鸦?没听说过这种冷知识啊。

  “竖琴吸引乌鸦?”

  此时,他才注意到,小女孩的怀中有一本书。

  一本童话书。

  封面上是深夜,营火之前,一个吟游诗人打扮的男人和一只乌鸦坐在一起的画面。

  是少儿漫画的画风。

  虽然说是少儿风,但只是以这个世界的审美观来看,以现代世界的亚戈的审美来说,这叫写实风。

  而书名——《鸦歌》

  看到这个名字,亚戈的眉毛不由得一挑。

  以卡特西亚语来说,亚戈和鸦歌的发音差了很多,但是以中文来说就不是这样了。

  巧合?

  略微诧异了一下,亚戈对着她露出了歉意的微笑:

  “小贝蒂,虽然很抱歉,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任何与乌鸦相处的经验,也并不知道如何吸引乌鸦。”

  他总不可能对雾鸦使用魅惑技能吧?骰子一个大成功然后雾鸦爱上自己什么的。

  而得到了这样的回答,小贝蒂只是眨了眨眼,然后抱着童话书跑掉了。

  看着她转身离开,和亚戈一起来到餐桌之前的、穿着银灰色、鸟笼形裙装的艾尔莎提起裙摆,坐到了没有靠背的椅子上围上餐巾,和亚戈一起开始食用早餐——

  干酪、鱼、蛋、煎肉排,甚至边上还放着淡色的啤酒。

  “也许我们现在就应该给小贝蒂找一位家庭教师。”

  一边吃早餐,艾尔莎一边谈论起关于小贝蒂的教育问题。

  在这个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有诸多共同点的卡特西亚公国里,7、8岁的时候,男孩被送往预备学校读书的时候,女孩子们则会开始学习照看婴儿、熨烫衣物和针线活之类的谋生技能。

  当然,这是工人阶级的情况。

  有经济条件的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