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谁为刍狗?
猫挠抓一样,却也只得乖乖呆在李元庆身边。

  时间静静的流逝,偶尔有几阵凄厉的北风掠过,夜,越来越深了。

  城中方向,灯火已经灭了很多,但兵败的消息,根本包不住,怕是早已经传到了城中各处,李元庆这些大头兵们没有选择,城中百姓们能有的选择,恐怕也绝不会多。

  这时,旁边的城墙处,忽然闪过来几个黑影,竟自来到李元庆这边。

  李元庆的神经一下子提起来,手已经摸到了自己粗糙的刀柄上。

  来人却一笑,露出了一口大黄板牙,低声道:“别慌。李二愣,是我。”

  李元庆眼睛微微一眯,很快就舒展开来,“qiáng哥,您不在火堆那边暖和,到这冻死狗的地方来干什么?”

  来人叫洪qiáng,身材很矮,大概也就一米五几,却十分粗壮,典型的罗圈腿,是蒙古与汉人的混血,武艺不凡。

  与李元庆一样,他也是贴队官李凯旋麾下的‘刺头’角sè。

  之前,李元庆与洪qiáng没少干架,平时鲜有来往,也算是‘井水不犯河水’,李元庆这时也摸不透,在这个节骨眼上,洪qiáng找自己干什么。

  洪qiáng笑着看了李元庆一眼,又扫视一下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低声道:“李二愣,看这形势,这狗日的城怕是守不住了。咱们得想个办法才行啊。”

  李元庆微微一笑,不动声sè道:“qiáng哥有什么办法~?”

  洪qiáng笑眯眯看了李元庆一眼,“办法嘛。我倒真有不少。只不过,看二愣兄弟你选哪个了?”

  两世为人,沉浮商海十几年,李元庆的心思,何等玲珑剔透?

  瞬间,他便已经领会了洪qiáng话中的深意,顿了片刻,低声笑道:“qiáng哥,咱们弟兄,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啊。兄弟我光棍一条,承蒙qiáng哥您看得起,我愿跟着qiáng哥混个前程。”

  洪qiáng不由大笑,只不过,黑暗中,他并不能完全放得开,让他本就丑陋的表情,更加狰狞,此时,说他像厉鬼,也毫不为过。

  见李元庆上道,洪qiáng靠的李元庆更近了一些,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低声道:“二愣兄弟,大金兵锋已经掠到沈阳城下,贺世贤和尤世功都死了,这城还守个pì啊。你我弟兄,都是大好男儿,为何要陪那些狗官送死?我已经得到秘密消息……”

  听完洪qiáng的话,李元庆的后心,竟然已经湿透了。

  这些狗日的啊。

  洪qiáng竟然想邀请李元庆在今夜晚些时候,打开城门,迎后金军入城。

  猛然间,李元庆忽然想起来,后世,在陪未婚妻闲聊的时候,佳人曾经对自己说过这一段,好像,沈阳城的城破,就是因为兵败之后,城中的蒙古内应,打开了沈阳城的大门,让后金军不费吹灰之力,就控制了这座堡垒般的要塞大城。

  一阵寒风掠过,李元庆后心处,早已经一片冰凉,右手,死死的握着粗糙的刀柄,已经攥出了汗水。

  这一刻,李元庆很想将洪qiáng一刀了结,一脚踢下城头,喂了野狗,但理智却告诉李元庆,绝不能这么做,起码在现在。

  洪qiáng既然拉拢自己,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高看自己几分,因为自己身手虽然不错,但在明军中却并没有什么地位,没有前程。

  想必,他之前也用了心。

  加之之前辽东经略袁应泰的混账策略,因为小冰河期的关系,蒙古人比汉人更惨,袁应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