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章
msp; “今天赶得急了,针脚不细致,实在是怕耽误了小乙哥明日用,先凑活着用,奴明日再给小乙哥仔细缝缝。”

  李想又去干了几天活儿,他的动作逐渐麻利了起来,第二天赚了十八文——虽然带了手套,但是前一天磨伤的地方确实很疼,搬东西很吃力,不过第三天就变成了二十文,第四天二十一文,等到他搬了半个月的时候的时候,已经每天都能拿到三十文上下了。

  三十文,以当地的消费水平,倒也够一天的吃喝,但也只是能吃饱,吃好是不要想了。可是生活哪里是光吃饱就行的?不过李想目前还没有想到别的能干什么,他也需要用工作来填补内心的焦虑与不安,于是也就这么一天天的干下来了。

  这天下午,李想拿了新赚的三十一文钱,慢慢的走回了住处,才到门口便看到门口停了几辆马车,家里人来人往的正帮忙卸车,小桃也在其中,小桃一撇便看到李想,笑嘻嘻的走过来对他说“阿郎跟娘子回来了,小乙哥先去房里歇着吧,奴忙完了便给你送饭。”

  作者有话要说:注1:宋朝人对比较亲近或者熟悉的人,直接用排行称呼,譬如武二,武二郎;张三,张三郎。对排行老大的人,则可能使用谐音:比如燕青排行老大——燕小一——燕小乙,所以大家可以叫他燕小乙哥。当然,水浒是明朝人写的,不过关于小乙这个称呼,却是非常符合宋朝人的习惯。小乙哥是个很常见的称呼,比如你叫邻居家大儿子孟小乙哥,再熟悉一点直接叫小乙,小乙哥都是可以的。

  注2:这里小桃自称“奴”并不是属于下人的自称,宋朝女孩子大多自称奴或者儿。

  实际上宋朝的称呼是相当平等的,夫妻双方都叫对方良人,而主仆的称呼的差异在一般情况下也不那么明显。

  ps:这一章李想的每天劳动所得,我做了微小的调整,为了更贴近当时的情况。必须要注意的是:李想赚钱的工程,是属于当地政府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一种临时性的救济工程,而不是正式的政府工程招募,所以才会有这么低廉的价格。

  没错,我用了“低廉”这个词儿,宋朝政府对于政府工程的雇工是非常大方的,远远高于私人雇佣。这一点跟现在有点像, 要干就干国家投资的工程,工资高还不拖欠!而更厉害的一点就是,宋朝可没有什么农民工最廉价的说法:可以说,修城墙啊修路啊以及治安巡逻这类苦活累活的工资是相当丰厚的:公元1076年,彭州招募治安人员,一月四贯钱。公元1110年前后,京师雇佣河工每日200文,还是很少人愿意去干,没办法政府只好又加钱。北宋国都开封的居民向来有“拢袖骄民”之称,生活富裕悠闲,饭都懒得做呢何况去下河挖泥!同时期,平江府(苏州)管理河道的闸匠每日工钱一百文米三升。还是同时期,同时期从事抄写工作的的小吏的工资并不比河工高,这一点可能跟大家的想象不太一样。街上的白衣秀才替人写一篇酸文估计也就能拿个三十文。当然要注意,我说的只是抄写工作跟底层买酸文的文人,正经的文人写文章赚润笔还是比较可观的。

  而上述数据中的劳工价格都是官方雇佣,民间的价格要低许多,北宋中后期,在民间货币缺乏的情况下,壮劳力一天四五十文是很恰当的雇用价格。而李想,在此处每日大概三十文,是因为他工作的地方,是外来逃荒人口聚集的地方,政府雇这些人修路是无奈之举,怕他们生事端,而他们确实活下去都很难了,有口饭吃就不错了,所以工资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