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神奇平板
  这两天常念一直在学习如何做好一只宠物,比如忍着恶心任由主人抱抱,假装乖巧让主人帮忙洗澡,一口气把主人给的食物全部吃完还要作出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这些对常念来说都是小意思,权当支付的保护费。

  当然,常念绝不是任人摆布毫无下限的脾气,可以忍受的时候,常念愿意忍,不想忍受的时候,一口咬过去,干净利落。

  比如这个娘兮兮的小男人每天晚上都要抱着他睡,美其名曰培养感情。在常念的尖牙之下,男人手腕上新伤叠旧伤,十天半个月都没好利落。最后,还是大男人看不惯,半哄半威胁地让小男人打消了念头。

  后来,常念从别人嘴里知道了大男人叫“泰格”,小男人叫“茶茶”——之前一直以为小男人叫“阿父”来着,因为小男人对着他的时候总是这样自称。

  同一个屋檐下睡了几晚,常念初步断定泰格和茶茶是那种关系。不过,这对他来说没什么,只要不当着他的面做某些和谐运动就行。

  白天泰格通常不在家,他要出去打猎。茶茶一般也很忙,他要和其他男人们出去采集果子、处理动物的皮毛。这让常念十分愉快,因为这就意味着白天没人“烦”他,他可以在附近随意转悠,收集信息。

  话说,转悠了两天,常念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这里没有女人。说奇怪也不奇怪,根据脑残发小的大脑回路,在小说里营造一个没有女人的世界,绝对有可能。所以,常念接受起来也不算困难。

  这个世界的环境倒让常念青睐有加,连带着对发小也高看了一眼。

  这个地方说是个村子也算不上,这里的人都叫它“部落”。人们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聚居,而是大家住在一片丛林之中,各家的木屋离得都比较远,相对留出了一片私人领地。

  这片丛林被一条东西向的小溪一分为二,常念所在的部落位于溪水南边。

  丛林边上长着一圈开花的灌木,把部落围了起来。灌木带密密实实,差不多有两米宽,此时正是春末夏初,枝条上开满了花,一朵挨着一朵,一层压着一层,整个部落都弥漫在淡淡的花香中。

  对于常念来说,这堵灌木墙很高,站在高处望过去依稀能看见灌木的那边还是丛林,一眼望不到边的丛林。他也曾试图钻过去,打探一下外面的情况,但是灌木茎上长着刺,虽然常念身板很小,也不敢轻易钻过去。

  没关系,他多得是时间和耐心。常念决定先把部落里的情况摸清了再说。

  在部落里,常念经常碰到一些忙碌的成年人,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会友好地跟他打招呼,嘴里亲切地叫着“毛毛”,常念把这归功于他家“主人”的人缘不错。当然,也有一些人很冷漠,碰到了这样的,常念会比他们表现得更冷漠。

  常念发现部落里似乎有很多人都喜欢把狐狸当成宠物,那些小狐狸模样都差不多,个头有大有小,毛色也各种各样,最多见的就是黄毛的和杂毛的,此外还有红毛的,甚至还有绿毛的,像他这样浑身白毛没有一丝杂色的目前为止还没见到第二个。

  小狐狸们有的很淘气有的很乖,有的见了他会伸长小脖子“吱吱”地叫,看起来也挺可爱的;但是有的就会奔过来,千方百计想挠他一把或者爬到他身上,当然,常念是不会让它们得逞的。

  常念还发现了一个情况,有些看起来比较年轻的男人看到他后总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调侃几句,那感觉就像是对待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常念很是纳闷,这些人好像把他当成了人类同伴。

  这种嘴上骂着实际上很亲密的感觉总会让常念想起姜鸿,那个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那个见到他就犯二、平时娘兮兮的发小,那个害他穿越到《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