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章
  ==第3章==

  下了多日的雨终于停了,整个天灰蒙蒙的。

  一大早大囡便起来,洗漱后往大厨房那里去领早饭了。

  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下人许多,俱是对她视若无睹,有那么一两个注意到她的,也只是眼神诡异的瞄一眼便罢了。

  萧家大宅很大,到底有多大,大囡并不知晓。哪怕是她上辈子成了萧家的萧九娘,她也是没有逛完过整个萧家大宅的。

  此时她所身处的地方乃是萧家靠西北角处,在这里有一处面积极为宽广的大院子,取名叫做伶院。

  伶院,顾名思义,住在这里的大多都是伶人。

  大齐承继前朝旧唐遗风,有些钱财的人家俱是蓄奴成风,更不用说像萧家这种从前朝便遗留下来的世家门阀了。不光蓄奴,还养了不少伶人用于寻欢作乐,这些伶人俱有技艺在身,擅舞擅乐不提,个个也是样貌出众。

  所谓的伶,不过是表面上的称呼,对于一些豪门世家来说,这些伶人还有其他的作用,那就是妓。

  所谓伶与妓之间,只隔了一层薄纱,这种说法并不为过。

  在伶院,伶人分三六九等,技艺惊人可拔头筹者为姬。

  例如月娘便因其舞艺超群,被冠了个姬,之前推大囡让其头受伤的云姬,也是如此。

  在伶院,能被冠上‘姬’这个称呼的,是处于最高等的地位。日里吃穿用度皆为精良,身边还有婢女侍候着。

  当然也有例外,那便是月姬。

  所谓的日薄西山,大抵讲得就是如此了。如今的月姬早不堪担当‘姬’这个称谓,若不是她与萧五郎君有着那样一层关系,又为五郎君生下了一对双胎女儿,伶院所有人都是心知肚明,估计伶院早就容不下这个病痨。

  这也是为何有人会用异样眼神看大囡的原因,一个有着萧家的血脉,却不得见光的贱奴之女。

  大齐承继前朝旧唐遗风,律法与世俗观念也与旧唐大同小异相差不远。大齐缔结婚姻关系遵循一夫一妻制度,其实也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齐律规定贵族豪门官僚除正妻外,纳妾皆有规制,并不是想纳妾便可纳得。首先人数便有限制,例如一品官员可纳妾十人,二品官员可纳八名,到了等级最低的七八品官员,便只可纳一名了。另外对方必须家世清白,也就是俗称的良民。

  良贱不可通婚,这是大齐的铁律,也是为了保护严格社会等级下的畸形产物。齐律规定:“以妾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产,即合由主处分”。也就是说奴、婢是完全没有人生自由与权利的,完全为其主人所占有最低等的“贱民”。

  其中奴婢又分属官奴与私奴,早年月姬未进萧家大门之时,便是教坊司下乐坊的一名官奴。之后由官转私,成了萧家的私奴。

  而在大齐律令规定中,未在律法准许下婚姻关系内产子,皆属奸生子。奸生子是得不到律法保护的,并没有任何的继承权。尤其是奴婢产子,“及生产蕃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奴婢生下的孩子,若是得主人承认,还能得片瓦遮身,若不能的主人承认,便随母属贱。

  而大囡和小囡皆随母,至今无名无姓。

  这也是为何大囡在伶院行走,会有人用异样眼光看待她的原因。

  萧家像她这种身份低下的血脉不是没有,但过得皆比大囡母子三人好。最起码比身份最为低下的奴婢要高上一等不止,也不愁吃喝,只是身份上不得台面。

  好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