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二天钱氏就带着牙婆,还有几个孩童,几个三十岁左右的婶子到了家里。

  孩童大概都是十来多岁的样子,在这边其实已经说不上是孩童了,可以说是半大孩子。

  这些婶子看着都是麻利能干的类型,孩童也不瘦弱,跟高小诺想象中的不一样。

  按理说当朝国泰民安,能卖身为仆的估计都是日子过得很不好的。

  “姑娘,这些妇人呢!都是不卖身的,只帮忙干活。”牙婆解释道。

  在县城生活,有像高家这样的,家中有铺子,可以请人,当然也有没有收入,所以家里男人女人都要打短工的。

  高小诺明白了,这不就是现代的保姆嘛!

  不过她们家刘婆子就不是了,据她的祖母孙氏讲,当时南方发涝灾,刘婆子是逃荒来的,然后卖身为奴,被孙氏买回家。

  不过眼下国泰民安的,这几年也没什么大灾,所以沦落到卖身的人自然更少了。

  “我才知道还有这样的呢!那更好,到时候女婿去科举的时候,你就用不着带着婆子去了,到时候再请一个就成了。”钱氏拉着高小诺低声说。

  “你看婆子,我最看好的是左边第一个,浑身干干净净的,脸上含笑,看着就让人觉得舒服。”钱氏继续跟高小诺出建议。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爱笑的人过的都不会差,钱氏希望闺女将来的日子也能过的舒心。

  高小诺点点头,“那就她吧!”她没有经验,所以很相信钱氏的眼光的。

  因为昨天钱氏的一番话,她在高小诺心里的印象一下子就不一样了,也更乐意听她的建议。

  婆子是钱氏帮忙参考着挑的,书童就是高小诺自己挑了。

  “他们也是雇佣吗?”高小诺问牙婆。

  “这可不是,半大孩子怎么雇佣?这都是被父母抛弃的,有的是我从小养大的。”牙婆解释。

  国泰民安,百姓手里有钱了就想要生孩子,何况现在还是信奉多子多福,但是总有些糟心的人,爽了那么一把以后不想要孩子,所以被抛弃的人就更多了。

  牙婆,本来是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职称,很不受人待见,但是现在的牙婆却没那么恶劣。

  本朝严禁拐卖人口,这种要是被抓到了是要判死刑的,而且本朝也十分重视治安问题。

  首先是拐卖难,万一要是被抓住了惩罚也重,那牙婆能怎么办?单凭借卖儿卖女的可供不上需求。

  没有办法,牙婆们最后选择了捡孤儿来养,肯定不白养,可能小小的孩子就要学着干活了。

  这无疑是个很好的变化,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能够活着,哪怕是为奴,肯定也是比死了强的,但是同时买人的价钱也大幅度提高。

  毕竟人牙婆也不是办福利院的,她们领养人主要还是为了挣钱。

  就这么一个孩子,牙婆养到这么大估计花了几两银子,但是卖出去就是几十两,翻十倍的利润,就算是麻烦一点,牙婆也是愿意的。

  主要还是这种牙婆自己养的人,比较受大家欢迎。

  牙婆虽说不会给人吃太好的东西,但是也不会饿着人,毕竟是要拿来换钱的东西。

  高小诺最后挑了一个瘦高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很沉默的样子,比较符合张甫远给高小诺的印象。

  并且这少年在几个人里看起来是最好看的,眼神也没那么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