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做粉丝的第65天(三更)
  夜里不用江眠守着, 汤汤会过来陪护, 江眠回家可以洗个澡, 等第二天早上再来。

  晚上从医院回去的时候,江眠去文具店里买了信封和超漂亮的信纸,回家之后,她找出耿校长给她的信, 一共两封,一封是陆星野的情书,一封是在毕业之后留在耿校长那里的。

  也不清楚陆星野这么做有什么意图。

  情书她已经看过了,这个时候拿出来温习一遍,依旧觉得感动。

  当时看第一遍的时候嘴硬的说这是抄的,其实心里跟明镜儿似的,陆星野有一段时间买了很多诗集, 汪曾祺、沈从文、王小波,甚至还看了多篇言情小说, 大概这情书就是那时写的。

  而第二封要比第一封正经许多,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信。

  江眠之前没拆, 现在怀着虔诚的心打开,不知为何,开的时候手还有些颤抖。

  打开之后是折了三折的信,还附带了一张硬卡片, 像便利贴那么大,上边用红笔画了个心,然后写了一句:我一生的信仰——江眠。

  江眠的手指摩挲着那一句文字, 忽然感觉它有了灵魂似的,让她的心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沸腾。

  打开那张纸,上边的文字和上一封情书比起来也稀少的可怜。

  但每一个字都让江眠感动的热泪盈眶。

  我从未如此爱过一个人,她的悲伤是我的悲伤,她的忧愁是我的忧愁,我想给她世间最明朗的一切,早晨的阳光、晚上的月亮。

  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爱着她,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如果有天她能看见这封信,我希望那时她是我的新娘,我给她鲜艳欲滴的玫瑰和无限滚烫的热吻。

  她是我至高无上的信仰,我愿做她的裙下臣。

  ——陆星野

  江眠看了许久,每一字每一句都刻在了心上。

  把眼泪擦掉,这才拿出自己买的纸来,开头的称谓便是:赠我所爱之人。

  江眠的语文虽然没耿灿灿那么好,高考能考140,但也不差劲儿,上学时读的言情小说不少,毕业后也没放下阅读的习惯,所以她一直都觉得写情书这事儿对于她来说应该很简单。

  可没想到,写了称谓后便写不下去了。

  之前还在景峰山上答应要给陆星野写情书,她这都不知道欠了多少封,幸好陆星野一直都不催。

  江眠拿着笔在手里转来转去,每想出一句都觉得不好,不够真挚,也不够表达她的心,最关键的是,高考语文120的她竟然比不过陆星野那语文九十分的水平,她觉得很惭愧。

  虽然不是卖弄文采的时候,但一封优美的情书肯定是能让人更有好感。

  一封情书写了三个小时,只写出了五个字:我只喜欢你。

  江眠也不知道自己高考时候是如何在看了标题的情况下就能够洋洋洒洒的用半小时写出一篇八百字议论文来的,反正现在写一封情书搞的她头发都快秃了。

  好不容易写完,爬上床没休息几个小时,闹钟便响了。

  江眠要早早的去花鸟市场,买最新鲜的、开的最热烈的一束玫瑰,并且高价买了一只鹦鹉,这鹦鹉目前只会说你好,江眠在买回去的路上一直教它,“说陆星野,我喜欢你。”

  鹦鹉特别聪明,跟着她学,“说陆星野,我喜欢你!”

  江眠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