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昨日今朝
  大年初五这天,余至瑶宴请了药厂纱厂内的几名经理。两家工厂都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平时余至瑶很少过问,全凭经理经营,所以对于重任在肩的经理们,他是十分尊重善待。

  大年初六这天,何殿英提着重礼,出门拜访了英租界内的侦探长干爹。提起年前发生的几场斗殴,侦探长训了他几句,不许他把爪子往法租界伸。那边镇着好几尊青帮老头子,真惹出事来,可是不好收场。

  何殿英虚心接受了批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天高地厚,不敢再贸然行事了。

  大年初七的清晨,余至瑶照例是早早起床,站在窗前举他那一对哑铃。他很热衷于强身健体,天天对着哑铃使劲,可惜进步几乎没有,练来练去,力气丝毫不见增长。

  气喘吁吁的放下哑铃,他眼望窗外,心里沉沉的盘算事情。这时卧室房门忽然开了,装扮完毕的杜芳卿走了进来。

  杜芳卿在余公馆久住下来,可是并非夜夜都与余至瑶同床共枕。余至瑶有失眠症,时常双目炯炯的一躺一夜。杜芳卿睡在这么一只猫头鹰身边,总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宁愿到隔壁去独住。

  轻车熟路的走去浴室,他习惯成自然的为余至瑶放洗澡水。及至余至瑶坐进浴缸里了,他又找出剃刀,为对方刮净脸上胡茬。

  “一天不刮呀……”他翘着指头捏住剃刀,捏着嗓子闲闲的说道:“这下巴就粗的像砂纸一样。”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头,认为杜芳卿是投错了胎。他比女人还女人,而且是个温柔娇媚的好女人。

  杜芳卿自顾自的继续说话:“昨天你问我想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我想要只小狗儿。你这家里没有老没有小,你也是个没嘴的葫芦,真闷死人了。你得给我买只小哈巴狗,要雪白的,看着干净——你别张嘴说话,还没刮完呢,仔细剃刀割了肉。”

  小心翼翼的收起剃刀,他从浴缸里捞出毛巾拧干了,为余至瑶擦去脸上的香皂泡沫。余至瑶抬眼看着他,就见他是鹅蛋脸,长眉毛大眼睛,皮肤又白又细,脸蛋却红扑扑,可能是略略擦了一点胭脂。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余至瑶忽然问道:“你怎么不长胡子?”

  杜芳卿听了这话,当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二爷,我不知道,天生的吧!我要是一脸连鬓胡子,那上了台就有瞧的了——杜丽娘的扮相,张飞的脸!”

  余至瑶也笑了起来,心里很是轻松愉快。伸出一只湿手抓住杜芳卿,他毫无预兆的转了话题:“以后再不登台了,就留在我这里,好不好?”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没有立刻回答。

  这样的话,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好歹也算个名角儿,他被人迷恋过,被人追逐过,众星捧月的滋味,他很早就已经尝过了。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他这作戏的人,本来对一切都不大当真,可是在余至瑶身边久了,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动了心。

  他是个男人,可是从小被师父用马鞭子硬是训练成了女人。自己到底是男是女呢?他糊涂着,也说不清。余至瑶高大,沉稳,英俊,富有,对他总是一个劲儿,起初不很热烈,后来也不冷落,这让他感到了安心。

  他走路会扭屁股,笑的时候要抬手掩口,眼珠子一转就是个眼风,恼火的时候也依旧是细声细气。这些特质在台上很美丽,在台下就成了怪异,可是他改不过来。有人爱他有人笑他,他经常无所适从,只有在余至瑶面前能够坦然,因为余至瑶仿佛是很欣赏他这模样——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

  余至瑶见他不言语,以为他是贪恋着风光繁华,不甘心留在自己这里不见天日。略觉失望的笑了笑,他开始撩水擦洗前胸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