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赶集的地方就在苦竹村隔壁沈家屋。

  沈家屋是个家族村,村中近半沈姓人家,且沈氏家族多有读书子弟,乡亲们数得出来的秀才便有八个,其中还有个最最有出息,在燕京当官。

  随着沈家声望渐起,近十几年间,陆续有人搬迁沈家屋。如今的沈家屋,俨然是十里八乡最大的一个村子。

  十六这日,陈老爹和陈玉平早早地进镇,不仅仅是买猪蹄,顺道把家里缺的日常用品也置办整齐。

  陈玉平手里钱不多,堪堪二百文,他捏着钱,跑了好几个医馆,货比三家,总算把需要的大料买了个七七八八,份量都不多,没办法,太缺钱了。

  晚饭过后,开始张罗酱猪蹄。睡觉前才熄火,灶里的炭火并没有弄出来,就着这点余温,慢慢地焖猪蹄。

  夜间气温低,很是凉爽,猪蹄放锅里并不影响口感,反而能更入味。

  馒头是陈老爹早起做的,辰时初才开集市,他起得早,完全可以将馒头做出来。

  早饭也是馒头,配着虾酱吃。

  酱猪蹄有块头小的,陈玉平挑了些出来,家里一人一块,就着馒头吃也极有滋味儿。

  瞧着要到时辰,陈老爹顾不得收拾家里的琐碎,挑着箩筐和三儿子往沈家屋去。

  一个箩筐放猪蹄和虾酱,一个箩筐放馒头。

  酱猪蹄的香味浓,掺透进晨间的微风里,引得好些村民过来搭话。

  “这是弄的什么?这香味儿可真是神了。”

  “准备去卖馒头呢?光卖馒头可不好卖,你这是配得什么?可真香。”

  “幸好我是吃了早饭出门,闻着这香味儿,我都犯馋了。”

  陈老爹很和气,人家问他,他就乐呵呵地答,也不藏着掖着:“是酱猪蹄,馒头准备配着虾酱卖。是我家平哥儿做的,他手艺好,烧出来的菜格外有滋有味。”

  “原来是酱猪蹄,这倒奇怪了,镇里也有买卤猪蹄,味道可没这么有劲儿。你这酱猪蹄打算怎么卖?”

  “三文钱一个。”猪蹄价贱,镇里一只猪蹄卖六文,村里三大爷家的猪蹄五文一只。平哥儿将价格定在三文钱一个,陈老爹觉得有点贵,可想想这味道,却又觉得值。

  “三文钱一个?”说话的人明显有点懵,拿眼瞅着箩筐,箩筐口有布盖着,看不到里头的猪蹄是什么个头。

  陈玉平笑着揭开了布。

  猪蹄的个头不算大,却也说不得小,挺大一块,肥嘟嘟油光色亮浓香扑鼻,就恨不得手抓一块,搁嘴里大口的咬嚼,吃起来定是十分的够劲够爽。

  瞧着乡亲看直了眼,有些反应不过来,陈玉平便将布重新盖好,沾上了灰尘可就不美了。

  就见那人咽了咽口水,干巴巴地笑了:“倒是不算太贵。”说完话,他挑着担子急匆匆的走开了,仿佛后面有什么追似的。

  再不走,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真掏出三文钱买上一块尝个味道,回家去婆娘不得给他一顿死揍,三文钱呐!想想还是小命更重要。

  到沈家屋时,已经有不少摊子支起,场面有点儿吵杂,却也还算规矩。

  陈老爹领着儿子来到苦竹村这边,挑了个还算显眼的地方,麻利的将摊子支起。

  这摆摊,也不是随便摆,每个村子都会分出块地方,有大有小,端看村子大小和过来摆摊的人数,这地也不是固定的,会轮着来并不偏心哪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