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诗经》在魏晋被从神圣的祭坛上拉回到现世,仍然是一部经典作品,但已不再高高在上。西晋夏侯湛曾补写《诗经》,束皙也曾补《诗经》之阙诗,在汉儒那里,这都是大逆不道的行径。经学化的读《诗》虽然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至少不再如汉朝时独统天下了。

  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中谈到《诗经》,认为:“摛风裁兴,藻辞谲喻”,便是看到了《诗经》的“藻辞”和“谲喻”两方面。已经将《诗经》的文学本质放在了一重要位置,经学意味已经淡化了。在此情境下,对《诗经》“意”的解读开始回归。对于一般平民而言,人们与《诗经》的距离被拉近到对面,如促膝而谈,声情宛然。东晋王裒因父母双亡,每读《诗经·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幼劳”之句,便深有感触,“三复流涕”。超越儒教,直指人性。《诗经》中的人性关照与凡夫俗子的情绪相互感发,碰撞出一个个隐藏人性根底的亮点,如对爱情的渴望,对生死的思索,对美丽的追求,对知己的寻觅,等等。这也是本书所要阐发的内容。

  这一点,倒是一定程度上对孔子“诗教”观念的复归。孔子看《诗经》时,《诗经》还未被经学化,至少保留了一个卓越思想家对《诗经》原初文意的审视。

  孔子认为《诗经》可以陶冶情操。《论语》中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思无邪”本为《鲁颂·駉》中的现成诗句,孔子借引之作为对《诗三百》的一个总评。贾谊曾说:“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言下之意,学习《诗经》可以让人方正不阿,得到身性的涵养。后世儒家在延承孔子这点时,过度拔高提升,让《诗经》俨然成为一部伦理教科书,读之索然寡味。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便说:“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我们不排除《诗经》中隐藏的对是非善恶的评判与引导,但那并不是《诗经》存在的唯一目的。恋爱中的男女,热情如火如荼,也可不用顾及温柔敦厚,发出“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的誓言;漂泊的游子,登高思乡,不妨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来倾泻自己满腔的惆怅伤惋。《诗经》中的许多诗篇本就如此,无关儒教宏旨。

  《诗经》还要学以致用。《论语》:“不学《诗》,无以言”,其意思是指不学《诗》,处世立身、周旋应接的时候语词就会粗鄙匮乏,不能应对自如。 杨伯峻《论语译注》直接把这句话解释为:“不学诗就不会说话”,意思虽有些直接极端,但倒也说出其中些许意味。有些人交往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语词浅陋,不着边际,不但不会引起人的好感,还会令人心生厌恶;而有些人语词不多,但不经意处点出一句,则语惊四座,令人刮目相看;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出口成章,言辞烂若舒锦。虽然文化涵养并不是娴于辞令的唯一决定因素,但多读书,读好书,对于提高言语水平,应当是颇有帮助的。古人“赋诗言志”,以引用《诗经》为傲,我们不需人人都达到这种程度,但至少,我们要懂得别人的如是说是什么意思。

  将《诗经》社会功用阐述得最为清楚的是这句话,“《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是指感发意志,由诗中的具体意向引发无穷的想象力,引起欣赏者精神的感动与奋发;观是指考见得失,诗歌可使人通过诗歌内容了解作者心意,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群是指和而不流,诗歌可以引起人们之间的思想交流,彼此感染,保持群体的和谐;怨是指怨刺上政,诗可以批评政治,表达民风、民情,当然,也可以表现自己的各种否定情感。透过《诗经》中的诗作篇章,品古人之幽情琐绪,阅古人之生活情状,倒也甚有兴观群怨之感。

  在“中和”的审美标准上,孔子最终揉合了文与意,倡导“文质彬彬”。金刚怒目是刚烈的美,捻叶微笑也是柔和的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