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知道箭是直的,还要知道弓是弯的
很多时候,合作甚至成为其竞争和市场开拓的有力工具。

  2001年全球it危机正盛的时候,华为也面临着极大的压力。为了集中jīng力于主营业务,华为不仅出售了安圣电气,而且还打算将企业网业务也转让出去。最初,华为找了一家中国本土企业,但由于对方条件太过苛刻,出价也很低,被华为拒绝。

  随后,华为将目光转向国际市场,3com作为第二家企业成为其谈判对象。按照华为的说法,3com虽然很有诚意,但不具备直接收购的条件,因此双方决定成立合资公司。

  此后,华为为了摆脱危机的影响,开始加大国际化的步伐,并不失时机地进入美国市场。然而,华为的出现让思科颇为忌惮。当时,由于华为在高端市场的发力,思科在中国的市场已经遭受威胁,现在华为将矛头指向了美国市场,更让思科难以忍受。为了阻止华为,思科拿起了法律武器。2003年1月23日,思科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美国分公司,要求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华为与3com公司联合宣布,双方将组建合资企业——华为-3com公司,也就是h3c。随后,3com公司为华为作证,称华为没有侵权行为。  如果华为败诉,很可能会影响h3c的品牌和运营前景,因此3com拔刀相助似乎可以理解。但是,从h3c发展的全过程来看,或许这次合作只不过是华为一次完美的运作。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思科对华为提起诉讼,h3c合资公司就不一定会成立。以华为当时的立场,本想完全放弃企业网市场的,和3com合资虽然能缓解部分资金压力,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然而,当思科提起诉讼后,合资的意义就发生了根本改变。换一个角度来看,以3com公司在美国本土的优势,合资公司的成立也能为华为在美国市场打开局面。

  因此,与3com的结盟,不仅有利于华为开拓美国市场,同样还能增强与思科对抗的砝码,无疑是一步好棋。